近日,湖南省发布《关于下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的通知》,此次针对2015年度建设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下达中央奖励资金,主要为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州及单位建设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总金额为8000万元。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17〕23号
有关市财政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2015年新能源汽车第二批补助资金清算和基础设施奖励的通知》(财建〔2016〕986号),现将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奖励资金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方面。此款列功能科目“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省机关事务局列“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标准不得高于所在城市类似项目奖补标准。
2、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公室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资金未按现行有关规定使用的,省财政厅将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收回补助资金。
3、请你们根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际情况,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
附件:2015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中央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