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久了总会让人忘记一些事情,比如沃尔沃纳入吉利集团上市公司吉利汽车的计划。
7年之前的2010年,在收购瑞典豪华车企沃尔沃(乘用车)之后,吉利集团为沃尔沃项目未来的运营制定了整套的金融模型。据媒体当时的报道,其中包括,三年后,待沃尔沃运营走上正轨后,运作沃尔沃汽车实现独立海外上市,并以此实现更长远的滚动发展。但这没有得到官方认可,而唯一公开化的是,吉利集团承诺,在合适的时候将沃尔沃纳入吉利汽车(00175.HK)之中。
2010年3月29日,吉利汽车发布公告,做出一项不可撤销承诺。在该公告中,吉利汽车董事会“欣然”表示,“根据吉利控股的收购,向吉利汽车做出不可撤销承诺,待吉利汽车告知大多数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的决议案而做出任何决定后,吉利控股将自行并将促使联系人士,向吉利汽车出售吉利控股收购事项涉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业务及相关资产”。
吉利汽车曾再三声明,这与收购沃尔沃基本无关,但2009年12月,吉利香港上市公司吉利汽车的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桂生悦还是表示,母公司向福特汽车购入沃尔沃汽车预计2010年可完成,他相信沃尔沃与现有的吉利品牌不会形成内部竞争,而未来母公司亦不排除向吉利汽车注入沃尔沃资产的可能性。
此后2010年4月,在不可撤销承诺发布之后,桂生悦在当月于香港举行的业绩发布会上进一步预判中说,沃尔沃有望在2010年第四季度达到盈亏平衡,而他个人认为沃尔沃资产注入吉利汽车,大约需要3年时间。“这可能需要两、三年,也可能在更短的时间发生。”他说,最终的目标是将沃尔沃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按照这个表态,在2013年左右,沃尔沃就应该纳入吉利汽车这个上市公司之中——吉利汽车与母公司签订有协议,将有优先选择权将沃尔沃部分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吉利汽车中。但直到今日,这一项不可撤销承诺并没有实质上的进展。而从吉利方面来看,在这几年之中,也没有进一步推动该项计划的公开行动。反倒是沃尔沃本身,在2016年进行了一次公开募资行动,也曾爆出有意在海外上市。
2010年,经济观察报曾独家报道了吉利在收购沃尔沃之后,有为沃尔沃设计海外上市计划。而之所以选择海外上市,一方面是因为沃尔沃是全球知名的豪华车品牌,其安全、环保的产品特性已为全球所熟知,其品牌在海外也拥有足够的知名度,有利于其更广范围的融资。而如今,沃尔沃的资产取向,已经成为一个谜题。或许,吉利方面也在做着一个艰难的选择。
5月11日,经济观察报梳理了吉利汽车收购沃尔沃以来的所有年报(2010-2016年),在每年年报中,沃尔沃概念一直是吉利汽车的最大亮点。同时,在每年年报中,吉利汽车会提及在“竞争业务”一栏中重申2010年做下的将沃尔沃汽车纳入上市公司的不可撤销承诺。该项说明直到在2014年年报,吉利汽车突然加上了一句沃尔沃汽车与吉利汽车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可能。
同时,也正是在2014年,吉利汽车人士在参加海通国际举行的2014年度投资策略会上,透露了沃尔沃这块资产的新去向。当时吉利人士表示,在利润保持增长的情况下,吉利汽车在进一步加强与沃尔沃汽车的协同效应之外,也考虑会适时进行沃尔沃在华资产的注入。
据海通国际2013年的一份会议纪要显示,在沃尔沃中国合资工厂实现盈利后,吉利汽车有望以成本价格(每股净资产)收购20%的沃尔沃在华合资企业的股权。而吉利的投资者可以直接享受沃尔沃的规模效益,而不需要承担沃尔沃汽车实现稳定盈利前的运营风险,因而对上市公司股东有利。这份纪要目前仍存在公开场合。
不过,吉利方面后来对媒体澄清说,“只是谈及了‘转股’的可能性,但目前并没有任何意向达成。”当然,吉利汽车做出的这项不可撤销承诺并没有明确的时间点,其仍然有充足时间慢慢运筹帷幄,进行资本布局和梳理。而作为反面教材的是一汽集团下属两家上市公司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曾做出了在2015年和2016年解决同业竞争(即实现整体上市)的不可撤销承诺,但两者皆违约,并在至今仍没有拿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