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批,擅自打开道路两侧的消防栓,盗用自来水,既造成消防栓损坏,也影响消防救火用水……进入夏季三伏天气以来,在泉州市区,违法开启消防栓盗用市政用水的现象时有发生,连日来,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监察队开展专项用水稽查行动,并对违法(违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检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些环卫保洁、公路养护、园林喷水、公路洒水等车辆,不按规定到指定装有水表的消防栓取水,而是随意擅自开启消防栓取水,造成多处消防栓滴漏,导致消防栓阀门损坏不能开启,既留下一定的安全隐患,也影响消防救火用水。其中,一家建筑工程公司的闽F-RJ992洒水车,在泉秀街实验中学路段多次违法取水,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两次报警后,对方仍然不改正。
市自来水公司特别提醒,相关用水单位和个人,须在指定装有水表的消防栓取水(装有水表的消防栓都已刷成绿色)。对于没有申请安装水表的临时施工单位,如需临时用水,需提前至市自来水公司办理临时用水手续,“否则,一经发现盗水行为,公司将依照相关法规条例追加收取水费,直至釆取强制停水及司法诉讼权利。同时,被查处的单位个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