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要求,2017年三亚充电桩建设采取引入有资质的社会专业机构建设或企业(单位)自建、市财政补贴的模式进行,原则上以专业机构建设维护为主,补贴标准以每个充电桩的额定功率为基数,每千瓦补贴200元,2017年12月31日之前按规定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并运行满一年后由三亚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预留充电桩接口的不予补贴。
《方案》提出,原则上各停车场、小区、宾馆等每个区域只允许一家充电设施企业进行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所建设的快充充电桩必须对社会开放,一视同仁给予社会电动汽车进行充电服务。
三亚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三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备案,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积极联动,简化项目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尽快落地。
据悉,为确保三亚2017年充电桩建设目标的完成,《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在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要探索创新建设模式,认真总结共享的经验做法,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明确充电基础设施的后续维护和管理者,避免资源的闲置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