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初审报告中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司。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传 真:010-6601370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 附件: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第二批)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
2017-11-29 中国客车网 转载 浏览:1724
现将初审报告中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司。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传 真:010-6601370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 附件: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第二批)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
周一至周日(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