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立即全面开展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大检查,要逐校逐车进行安全检查,学校、幼儿园自购或租用车辆必须获得校车使用许可,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严禁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运送学生,严禁超载超速,严禁违规运营。校车安全还要责任明确并有制度保障。学校、幼儿园校车要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落实学校、幼儿园车辆监管部门责任,租用车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责任意识,严禁违规驾驶。同时跟车教师也要负起责任,教师要跟车,驾驶员要收车验车,明确学校、幼儿园、跟车教师、驾驶人员及学生幼儿家长在接送孩子过程中的职责。
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也很重要,学生要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家长要选择合适交通工具接送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车辆上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