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车广州讯4月16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并作相关解读,以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及媒体关切。
《通告》征求意见的核心内容是“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
该措施在确保正常临时通行的外地车辆(9成以上)不会受到影响的基础上,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
限制通行的区域包括: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路三期辅路(不含)、尖棚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从即日起,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信函: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公众意见征集组”收(邮政编码510640)。
二、电子邮件:gzgajj@163.com。
反馈期限:4月17日起至4月26日止。
目前,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文件正在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广州金盾网挂网征求民意,正式实施时间请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而且在措施正式实施后,官方表示还会预留一定的执法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