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记者从广东省中山交警获悉,4月27日凌晨,四川籍司机宋某驾驶货车从中山大涌送货到沙溪镇,到了终点后却发现坐在车厢内的搬运工周某不见了人,于是原途返回寻找,结果得知周某原来在中途从车上跌落并受重伤。5月6日,周某最终不治身亡。
当事司机和货车
据中山交警部门介绍,事发当天凌晨3时许,从事货物运输工作的四川籍男子宋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从大涌镇长亨花园运载货物到沙溪镇板尾园。为了搬运货物方便,负责搬运的四川籍男子周某便坐在厢式货车的车厢内,并将车厢的右后门开着。
3时30分许,车辆到达沙溪板尾园村的目的地卸货时,宋某发现老乡周某和其中的一包货物不见了,于是急忙乘摩托车原途返回寻找。
结果一路返回到大涌镇翠华路的时候,发现前方有救护车、警车不停闪着警示灯,而且现场有不少人在围观。到达现场后,宋某发现地上一滩血迹,医务人员正在抢救的正是老乡周某。原来,有路人见到路面的货物和倒在地上的男子后急忙报了交警和“120”。
宋某随后向办案民警说明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经询问,宋某和周某都是四川泸县人,年纪也都在50岁出头。其中宋某从事运输工作,周某则多数时间跟着宋某做搬运工,并且常常坐在半开着门的车厢内,没想到这一次却出了事。
周某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于5月6日死亡。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至5人;但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违反规定载人的,依法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交警部门提醒,短途运输需附载临时作业人员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切勿贪图方便随意人货混装或在车厢载人,以免发生类似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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