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治超新规执行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了,相关执法部门在高速路上据此严格执法取得了重要成果,但也有这样一群卡车司机因此叫了屈,他们所驾驶的原本按规定合格出厂的货车,因此上不了高速了。
这些货车司机都是驾驶安装了海运集装箱的半挂车或者牵引车,记者日前遇到了其中的一位司机刘师傅,他指着远处与自己一同出行的几辆货车、开始向记者诉苦。
从5月4日开始,他们的车被高速收费站人员拦住,从地面到厢顶用开始测量车辆的高度。刘师傅的集装箱高度为2.9米,车板高度为1.6米,合计车高4.5米。工作人员便以超出4.2米为由,拒绝刘师傅的车驶上高速,与刘师傅的车同一类型的许多司机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
车辆高度展示(刘师傅身高1.75米)
高速路工作人员执行的是以下这条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从法规条文来看似乎没什么问题,但刘师傅等人认为,他们的货车出厂时都是拿到合格证的,何况这种海运集装箱本来就是执行全球通用标准,当初买车的时候并没有这项规定。现在如此严格限高,他们的货车被迫只能走国道和省道了。
刘师傅表示,他们早已知道“921”治超新规的相关内容,当然之前他们的车从来没有被拦停过。因为海运集装箱运载的都是进出口货物,时效性要求相当高。直到今年5月4日上高速才被拦住,许多与自己开同一类型车的司机朋友也被拦住了。虽然未遭遇处罚,但这高速路看来是走不通了。
刘师傅还告诉记者,他们目前的海运集装箱是40HC的,想要符合4.2米高度规定就得换成40GP的,这样整体高度会了降低20公分。但这样要把车板子换掉,需要多花费10万元,这对于前期已经投入巨大的他们是难以承受的,而且南方很多地区已经不查这类海运集装箱了,对此结果感觉很不公平。
记者就此案例联系到了蓝海豚卡车之声特聘法律专家王晶律师,对方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4条的规定,载运集装箱的车辆高度确实不得超过4.2米;此外,由于公路超限运输会影响到交通安全,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像刘师傅等人货车出现这种特殊情况被禁限,可以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王晶律师还指出,对于集装箱出现的超高问题,司机师傅们可以向其生产厂商进行协商整改,其中产生的费用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目前对于这种海运集装箱的“超高”问题,各地并没有统一的执法标准具有一定弹性,因此对于那些严格执行限高的区域,只能选择不上高速或者改装为符合现有高度标准这两种解决方式,在这一政策过渡期确实容易集中产生这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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