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省生态环保督察关于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要求,有效遏制柴油货车不达标排放行为,四平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日前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路上行驶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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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组在柴油货车进出频繁的四平市四梨大街和开发区大路设立执法点,先后对18辆过往的大型货车按照GB3847-2005技术规范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其中有1辆尾气排放不合格,对这辆抽检不合格车辆,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警告;环保部门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驾驶员在1周内完成对车辆污染物排放控制装置的维修,经过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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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中,柴油货车首当其冲,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63.6%,排放的颗粒物更是占到了总量的99%以上。从技术上讲,柴油货车存在机动车检验机构作假、排放不合格、油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从区域上看,路检路查和遥感监测还没有全面开展,各地监管力度不均衡。
四平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已经把机动车尾气排放路上抽检作为常态工作,用有效的管理手段结合先进的检测技术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切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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