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委市政府“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逐步提升纯电动营运车辆占比,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暂停购车发票日期在2018年7月1日(含)之后、载重量1.5吨(含)以下的非纯电动货车办理《道路运输证》(危运车辆除外),载重量1.5吨(含)以下纯电动货车不受限制。
新政策只针对新申办《道路运输证》车辆。对于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现有车辆,不影响继续营运。
这个政策的颁布的目的是为了提升东莞市货运车辆的纯电动比例,其中暂停办理《道路运输证》是为了抑制用户购买柴油货车,而不是取消路运输证。
今年交通运输部已经多次表态,要在2018年年底前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现在东莞出台这一政策有些让人看不懂,其实际效果也并不显著,因为现在市面上很多车辆即使没有道路运输证也一样在跑。(文/钟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