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召开全省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布置会议,明确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推行道路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验和排放检验结果互认,实行“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
根据要求,道路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其综合性能检测不再进行安全项目的检测,直接采信安全技术检验结论,并不再作为道路货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项。综合性能检测只对除安全项目外的其他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检测项目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并出具评级结论。
对已实现“三检合一”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同时出具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和排放检验报告,为营运货车年检、年审和环检提供技术依据。未实现“三检合一”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综合性能检测,应先查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和汽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后,再按照相关规定,对道路货运车辆除安检环检项目外的其他项目进行检测,出具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和技术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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