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起重机械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曲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51号)、《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10月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范围内在建项目现场使用的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及整体提升式升降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进行全面排查。
截止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组织起重机械检测专家对市属在建项目、麒麟区和沾益区在建项目进行了排查,共排查起重机械设备136台,其中,塔式起重机50台,施工升降机50台,物料提升机3台,吊篮33个。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宣贯了《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全面排查治理了起重机械设备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起重机械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行为,建立起重机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分类、全过程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高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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