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车讯近日,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而在最近的事故原因通气会上,案件原因被公布,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事故是由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并互殴致车辆失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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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具体的事情经过为:公交公司早班车驾驶员冉某所驾驶的车辆由于道路维修改道,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而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
此后,刘某与冉某发生了言语冲突,并逐步升级为肢体冲突,冉某在驾驶过程中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公交车路线图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现象分析:作为驾驶员,现在很多人都有路怒症,因此我们在路上时需要将心态放平和一些,尤其是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不仅掌握着自己的生命安全,而且还有很多乘客的生命安全,因此应当格外控制自己的言行。
作为乘客,应当注意言行并增加法律意识,此外还应该遵守公共秩序,不应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从而无理取闹。对于与驾驶员发生冲突的乘客,其他乘客应当及时制止,避免冲突升级危害公共安全。
交通安全事故频发 法律意识淡薄导致
近年来,无论是霸座还是与公交司机发生肢体冲突的事件频发,这都为公共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究其根结,除了自身素质意外,法律意识的淡薄也是重要因素。在我国法律中,如果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在像美国等发达国家,危害公共安全则要面临16年有期徒刑以及75万美元的罚款。因此增强法律意识并了解所要承担的后果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