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车资源从中山市发改委获悉,中山市发布了《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促进中山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体系,保障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同时,有助于引导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产品,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在扶持标准方面: 充电基础设施按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 其中,2018年建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55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100元/千瓦予以补贴; 2019-2020年建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3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60元/千瓦予以补贴。 加氢站的补贴标准:100万元/站。扶持条件方面: 申请补贴的充电基础设施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营企业符合《广东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 3.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地点需纳入我市的年度建设计划或工作方案; 4.按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能实现充换电数据共享,应接入中山市充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粤易充平台),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5.充电基础设施电能可计量、位置可查询、充电状态可监管; 6.充电基础设施需按《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等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申请补贴的加氢站应满足以下条件: 1.加氢站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且日加氢能力不少于200公斤; 2.加氢站需纳入我市的年度建设计划或工作方案; 3.加氢站需按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
中山市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出台
2018-11-16 商用新车网 转载 浏览:1827
【行业动态】
近日,电车资源从中山市发改委获悉,中山市发布了《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促进中山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