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一段延寿县交警大队民警、运管站执法人员粗暴执法的视频在微信上大量传播,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延寿县委高度重视,责成县纪委监委和县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
经查,2018年11月13日12时许,延寿县路政、运管、交警三部门在开展联合治超过程中,县交警大队秩序中队辅警赵欣宇、康延超和县运管站驻站办稽查员李净等3人在查处一辆闯卡货车时,存在辅警执法、追逐货车、违规使用催泪瓦斯等严重违规执法问题,执法方式粗暴,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经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县委同意,对相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
对涉事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赵欣宇、康延超清除公安队伍,对赵欣宇给予政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秩序中队负责人王世栋给予政务记过处分,调整工作岗位;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胡明,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负责人许岩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
对涉事的县交通运输局运管站稽查员李净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运管站副站长刘志国、运管站驻站负责人金奈桦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对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运管站站长王伟利给予诫勉谈话。
3
对县公安党委、县交通运输党委全县通报批评,并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
责成县公安党委和县交通运输党委以案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作风整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重树执法队伍形象。
执法本身并没有错
执法方式真的需要规范
同意的卡友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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