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日前发布四则交通管制或限行通告,通告自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其中包括,从2018年12月1日凌晨零时起,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重量5吨以上(含5吨)货车从华南快速路一期(南行)黄埔大道出口通行。
一、东风路、中山路交通管制措施继续实施
1.东风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全天禁止1.5吨(含1.5吨)以上货车通行。
2.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每天6:00—22:00禁止所有货车通行,22:00—次日6:00禁止1.5吨(含1.5吨)以上货车通行。
3.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二、流花地区交通管制措施继续实施
1.东面:解放路(三元里大道路口至盘福路口,含解放路)以西;南面:盘福路、东风路(盘福立交至人民北路口)以北;西面:人民北路(东风路口至流花路口,含人民北路)、流花路(人民北路口至站前横路口,含流花路)、站前横路(含站前横路)、站前路(环市路口至站前横路口)以东;北面:环市路(解放路口至站前路口,含环市路)以南范围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所有货车通行。
2.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三、洛溪大桥交通管制措施继续实施
1.全天24小时禁止1.5吨(含1.5吨)以上货车及19座(含19座)以上公路客运班车(广州市内编码线路公共汽车除外)进入洛溪大桥行驶。
2.每天7时至20时禁止所有货车进入洛溪大桥行驶。
3.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华南快速路一期(南行)黄埔大道出口限行
从2018年12月1日凌晨零时起,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重量5吨以上(含5吨)货车从华南快速路一期(南行)黄埔大道出口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