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28日在官方公众号发布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排, 交通运输部受理了北京、天津、大连、苏州、杭州、宁波、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银川等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申请,并组织专家组赴以上城市进行了实地验收。 经专家组综合评议,北京、天津、大连、苏州、杭州、宁波、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银川市现已完成创建任务,交通运输部拟作出验收合格并授予“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的决定。公示期限为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 |
交通部拟授予12座城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2018-11-30 商用新车网 转载 浏览:1177
【行业动态】
交通运输部28日在官方公众号发布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排, 交通运输部受理了北京、天津、大连、苏州、杭州、宁波、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