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降本增效,优化营运环境,保障收费公路设施,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措施,自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超载超限运输车辆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
二、不享受持ETC“云通卡”交费的货车给予20%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
三、不享受持ETC“云通卡”交费的冷链运输车和甩挂运输车辆给予30%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
四、不享受从事跨境物流3类及3类以上车辆统一按照3类车型标准计费优惠。
小结:随着相关部门对超载、超限打击力度的提升,对于违反货车运输规定的车辆在以后不仅无法享受到之前的优惠政策,并且还将不允许进入收费站或需要缴纳巨额的罚款。(文/王建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