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超限超载行为一年被查处3次以上,货运车辆将被吊销其车辆营运证,货车驾驶员将责令停止从业。运输企业违规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除此之外,当事人将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生产经营都将严格受限。
近日,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正在酝酿出台专项惩戒措施,严格管理道路运输,治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的行为。
近日,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外发布《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征询意见稿)。目前,这一实施办法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
交通部门表示,这一惩戒实施办法将对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县两级相关责任部门依职责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货运源头单位监管,健全完善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管对象 涵盖从运输源头到货车驾驶员根据该实施办法,凡在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以下简称失信当事人)都属于被惩戒的对象。具体包括: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企业、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这几部分。
其中货运源头单位在惠州主要是指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水泥厂、钢铁厂、沙石(土)料场、建筑工地、港口、火车站、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物集散地、装卸场地。
严管措施
A 一年内超限超载车辆超总数10%企业将被停业整顿
交通运输部门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应当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货车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货车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运输货物,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或者1年内被给予3次以上行政处罚。货运源头单位及道路运输企业被投诉举报违反超限超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且被查证属实,且拒不改正。B 违规信息录入“信用中国”网站 生产经营受限无法参与政府采购
对于这些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惠州交通运输局将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上传至“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交通”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按照该惩戒办法,对于失信当事人,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不予延续资质,直至吊销资质。
失信当事人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将会依法予以限制,同时其在一定期限内也无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法参与投标活动。失信当事人的失信记录还将作为金融机构对失信当事人融资授信的参考,进行必要限制。
失信当事人,由人民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有关部门推送,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失信当事人信息至少要对外发布两年。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从“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交通”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布栏中撤出,相关失信记录在后台予以保存。
C 超载超限行为被查处 此后都将被重点监管
除了对多次违规的企业和驾驶人进行惩戒之外,一旦由于超载超限被查处过,监管部门对于有前科的货运企业、运输车辆、源头单位都会加强监管。
交警和交通部门将在货运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高速公路入口处等重要路段和节点,加强对失信当事人超限超载情况的重点监测,同时将失信当事人违法超限超载的记分情况,作为其驾驶证通过审验和换发的重要参考。
在日常监管中,对于出现违规的失信当事人还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抽查,每年至少约谈1次其主要负责人;发现有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D 货车、司机1年违规3次 将无法继续从事运输
除了将违规失信当事人信息录入“信用中国”网站,对其进行各种限制之外,对于具体的货运车辆、驾驶员以及货运企业,该惩戒办法给出了更为具体的处罚举措。
其中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年年治理 “超限超载”屡禁不绝由于矿产资源丰富,惠州区域的矿产资源外送一直是下边几个县区经济体量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沿金龙大道一带,博罗和龙门相关区域分布着多家大型水泥厂以及其他采矿企业,惠城区、博罗等地沿东江分布着众多采砂厂。这些矿产资源的外送都需要大量的货车运输。由此而衍生出来的货运车辆改装之后货箱超过限定,以及载货重量超过核定量的问题屡禁不止,治理“超限超载”也成了惠州相关职能部门老生常谈的话题。
2015年9月24日,惠州全市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会议举行,惠州市政府与各个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签订治超工作责任书,表示将针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展开全面治理。
2016年3月,惠州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暨金龙大道专项整治会议,要求交通管理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协调联动,扎实有效做好“治超”工作,迅速掀起对全市道路特别是金龙大道的“治超风暴”。
2017年4月,作为全省首批8个试点城市之一,从4月20日开始惠州启动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对超限超载车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
2018年8月1日,在惠东县平海镇的道路上,一辆运输水泥的槽罐车侧翻,将两辆小型客车压在下面。这一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
今年8月开始,惠州全市各级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制定24小时值班值勤计划,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公安特(巡)警参与全线上路,逢车必检、逢超必查,重点查处槽罐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收效不错,超载违规率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