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同时也意味着部分企业会经历一段缓冲期,一批不规范的物流运输企业将被淘汰。
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15万户,专用车辆37.5万辆,从业人员150万人,完成危险货物运输量约11亿吨,占各种运输方式的60%左右。因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一直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关注重点。
对于12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的新《规则》,危险货物的托运单位、承运单位要明确自身责任。根据新《规则》要求:危险货物生产单位即托运人,要对托运的货物进行分类,确认该货物是否允许道路运输;向承运人提供危险货物特性信息、托运清单和其他所需文件;使用合规的包装容器或罐体,并按要求粘贴正确的标志/标记。
而对于危险货物承运单位即承运人,新《规则》规定,承运人要确认承运的危险货物允许道路运输,确认托运人已提供危险货物相关信息,确认随车携带相关单据文件,确认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认不超载,确认车辆已粘贴或悬挂菱形标志牌、矩形标志牌和标记,确认随车携带与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确认罐体检验日期在有效期内。
若运输过程中发现有影响运输安全的情况发生,承运单位应立即停止运输,待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运输。
危险货物接收单位在收货时若发现有违反该系列标准要求的情况,收货人应及时通知托运人。若无确认的不可抗拒原因,收货人不得拒收货物。
新《规则》的发布从短期来看,部分企业会经历一段缓冲期,一批不规范的物流运输企业将被淘汰,给物流运输带来暂时性的压力。但是从长远的角度看,此次对标国际,健全完善了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的法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危险货物物流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对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