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作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6个试点地区之一,重庆市政府今年九月印发施行了《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今(6)日上午,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在渝举行,会上不仅通报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进展情况,还对全市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等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作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6个试点地区之一,我市按照国务院相关部署和要求印发了《实施方案》。这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据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功能已基本成熟,并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完成对接。其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9月1日上线试运行以来,已受理审批服务事项1006件,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95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273件,施工许可阶段455件,竣工验收阶段2件,市政公用事项76件,水利交通事项5件。
接下来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还将进行全事项、全流程的系统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该系统,优化与国家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一个系统全流程、全项目、全事项管理,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数据,融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审批服务大厅集中、审批服务事项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集中办理,确保全部事项进驻大厅到位、窗口审批服务授权到位、电子监察监管到位。
各区县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批服务体系。同时将在涪陵、璧山、永川、梁平、九龙坡、两江新区六个区县重点打造改革试点样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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