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往景区旅游的车流量过于大,广东惠州惠东交警,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对巽寮、平海、港口沿海旅游景区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通告》主要内容包括拟于节假日和暑期,在巽寮、平海以及港口沿海景区,对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以及1.75吨以上货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实行限行措施。这意味着大部分前往该地的物流车辆都将受到严格限制。
征求意见稿
(未来更多信息我们将继续跟进)
“蓝色点”为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按单双号限行抓拍点(进入方向),1.75吨以上货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抓拍点(双向);
“黄色点”为限行区域内1.75吨以上货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抓拍点(双向);
红色区域为限行区域:
1.限行区域内1.75吨以上货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2.已进入限行区域的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车辆在景区内行驶及离开景区不受限制。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限行区域及道路依法实行现场查出工作。
1.75吨以上货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一)限行时间
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即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年逢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以及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暑期双休日,当天7时至22时实行限行措施。
(二)限行方式
所有1.75吨以上货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限行时间、限行区域内实行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及道路(一)限行区域
巽寮、平海、港口辖区所有区域。
(二)限行道路
⒈县道X210线8km-42km(巽寮赤砂高速出口至港口沙咀尾)为限行路段;
⒉县道X213线1km-35km(稔山大埔屯中海油站至港口海龟湾)为限行路段;
⒊在限行区域内的其他道路。
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限行时间每年逢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以及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暑假期间全天候实行单双号进入限行。
限行方式所有进入景区的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采取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以字母的前一位数字为准)。
不受限制的机动车(一)7座及以下惠州籍机动车;
(二)已进入限行区域的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景区内行驶及离开景区不受限制;
(三)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防疫车;
(四)公共电动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中小型客车(7座以下)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省、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五)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六)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七)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八)在限行区域内的政务类(解决外地常驻限行区域的公务车辆)、商务类(解决重点企业确因商务需要长期频繁进入限行区域的受限车辆)、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解决在外地居住到限行区域工作的受限车辆)以及本地居民购买的7座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此类车辆经向惠东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报并同意备案后,不受限制;
(九)大型群体活动,经政府审批同意的,被邀请参加活动人员需驾驶限行车辆进入限行区域的,须提前向惠东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准进入;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其他事项(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实施细则,并依据主要道路交通运行状况适时调整交通管制措施;
(二)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可向惠东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本通告实施后将第一个月设置为执法过渡期;
(三)本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即至202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