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字与卡友们聊情怀。
常年行车在外,货车遭遇交通事故的概率比普通家用车或城市公共车辆高的多。天降横祸,卡友难免会感到糟心,有时候也为图省事或心怀侥幸心理,一时糊涂,把本属于交通事故的意外事件沦为了枷锁上身的刑事案件,结果当然是拘留判刑附带民事责任。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梳理一下部分卡友干的糊涂事,有些事情看起来极其微小,却因为引发了重大安全事故而受到严惩。所谓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卡友才会不因一时冲动,重蹈覆辙。
▎未按规定放置警示标志惹来2年期刑罚2017年9月份,某货车司机侯某驾驶的半挂牵引货车在高速公路出现故障,侯某在没有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情况下离开去买汽油,导致后车追尾,造成2人死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二年。
【普法时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之规定,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鉴于被告人姚某系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属自首,非全部责任,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案情分析:这看起来更像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按常理来说货车司机不至于深陷牢狱,但遗憾的是,货车司机的不当行为引发了重大交通事故。
而且因司机离开车辆,事故发生时并不在现场,也就未能及时报警,在一定程度上还构成了交通肇事。
这也给卡友们提了个醒,高速公路车辆出现故障一定要按法律规定要求,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指示牌,否则一旦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小错误会给你带来大麻烦。
如果未造成人员伤亡,无非是赔偿责任划分界定问题;如果造成重大伤亡,任何不当行为都有可能成为构成刑事犯罪的因素,毕竟一个案件适应何种法律条款,首先就要看事故造成的后果大小。
▎保费多达百万 撞人后还逃逸2017年12月,海南省海口市一辆货车司机在撞到骑电动车的行人后驾车逃逸,电动车主不治身亡,肇事司机在交警严密侦办下浮出水面。
经事后了解,货车所在的运输公司为车辆购买了保额高达上百万的相关保险,遗憾的是,因为货车司机一时糊涂,肇事逃逸不但惹来了刑事判决,保险公司也因此拒绝理赔。肇事司机自己还要额外承担死者家属提出的巨额民事赔偿责任。
【普法时间】:肇事逃逸面临的严重刑事处罚自然不用多说,在此小编想着重和卡友探讨的是,在遍地都是摄像头的当下,肇事逃逸行为一是几乎不可能成功躲过,二是会让自身车辆购买的交强险失效,最终结果是车主自身负担天价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者之间没有关联,通俗的说,即便车主锒铛入狱,暂时没有履行民事赔偿责任的能力,受害者一方在对方出狱后仍具有永久追讨权,只要车主重新具有还款能力,受害者一方便可随时申请强制执行,这笔欠账是躲不掉的。
▎撞倒护栏不停车报警,照样被行拘2018年11月27日,山东德州一辆重型半挂货车在躲避出租车时,撞上了路边的机非隔离护栏,驾驶员不但没有下车查看报警,反而继续驾驶车辆逃逸。目前,该车主已被行政拘留。
【普法时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1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案情分析:该事件给卡友们带来的启示是:交通事故不一定非得撞到人或者车,因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财产的损失,如果驾驶人不及时报警,也会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理。
毕竟公共财产虽不属于某个特定的人,但一定归属于某个政府管辖机构,所属机构也能以财务遭损害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此,卡友千万不要想当然的认为,遇到这种情况,你只是撞坏了几根栏杆,找到我赔点钱就行。
▎撞到人后不停车,自作聪明被严惩今年3月份在山东潍坊市,一辆大型货车在右转弯时将电动车驾驶员卷入车底致死,但他未做停留,驶离了现场。当办案民警辗转找到肇事车辆驾驶人时,肇事嫌疑人对于此次事故一脸茫然,似乎并不知道自己撞人这件事。
案情分析:货车有盲区人人都知道,但不同于普通的剐蹭,车轮碾压直接致人死亡的行为怎能没有知觉。货车司机却存在这种掩耳盗铃的侥幸心理,以货车盲区为由,谎称自己不知情才未停车,在以事实为依据的法律面前,实则是非常明显的逃逸行为。
“不知情”只是货车司机在一时糊涂下犯下大错的狡辩之词,并不能躲过法律的严惩。
▎结束语负面案例让我们倍感心痛,卡车司机本就生活不易,还遭遇令人扼腕的意外横祸。不过转念一想,负面案例也是最有效的教育素材,不断警示我们在关键时刻勿因小失大。
选择直面现实,或许会遭受短暂的阴暗时光,不过终究很快将烟消云散,重新驶入正常的生活轨道。(文/卡车之家特约作者:李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