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交通部发文明确规定2019年1月1日起,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时隔4天,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也于今天正式发布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通知明确:一、自2019年1月1日起,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无需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深圳市港航货运局将不再为相关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不再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业务。企业根据业务需求,可自行办理车辆营运资质注销手续。
三、自2019年1月1日起,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驾驶员无需取得从业资格证件。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以下是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