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交通运输局、聊城市物价局发布《关于明确聊城市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收费暂行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其中,货物装卸费、倒装费分别调整为每吨15元和每吨20元,2月1日起开始执行。
据了解,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费项目,包括装卸、倒装服务费、停车服务费以及货物看管费。货物装卸费指将货物从车上卸至停车场或从停车场装至车上,每吨15元。货物倒装费指将货物从超限超载车上直接倒装至货主租用的车上,每吨20元。
超限车辆货物装卸、倒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当事人可先自行卸载。当事人自愿委托停车场装卸、倒装的,停车场可收取装卸、倒装服务费。双方应签订委托协议书,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货主自己装卸货物的不得收费。装卸(倒装)危险货物,可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不超过50%的费用。
超过扣押期限的停车服务费指扣押车辆在法定扣押期限内或因扣押行政机关原因超过扣押期限的,期间发生的停车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大型车每天每辆30元,中型车每天每辆20元。除此以外超过扣押期限的,车主应交纳停车服务费。
货物看管费,指已卸至停车场或堆场的货物看管费用,每天每吨2元。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为卸载货物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超过免费保管时间的,车主应向停车场交纳货物看管费。
通知强调,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各收费单位应依据服务协议事项向车主提供结算清单,并开具税务票据。同时,各停车场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