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经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永州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公共交通汽车(空调车)票价的批复》(永发改审[2019]2号)精神,我司于2019年1月10日起调整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公共交通汽车(空调车)票价。现将票价调整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冷水滩区)新能源公共交通汽车(空调车)。
二、调价标准。新能源公共交通汽车(空调车)票价由原来1元/人次,调整为2元/人次;普通公交车维持原价不变即1元/人次。
三、优惠政策。一是对65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离退休军人、残疾人、因公负伤人民警察凭有效证件和身高不足1.3米的儿童等特殊群体免费乘车;二是中小学生持卡5折优惠(即1.0元/人次),市民持公交卡(含虚拟卡)7.5折(即1.5元/人次)、手机移动支付8.5折(即1.7元/人次);三是市中心城区公交车(空调车)昼夜、节假日同价;
四、开启空调规定。新能源公交车运行开启空调,确保车厢内空气流通和恒温。
五、 市中心城区普通公共交通汽车票价标准维持原价不变,并执行与新能源公共交通汽车相同的价格优惠政策。
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市中心城区公交事业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竭尽全力做好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便捷、舒适、绿色的公交出行环境,努力提高市民对公交的满意度!
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