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将于4月1日前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为:
1、加装中重型柴油货车颗粒物捕捉器(DPF)的国Ⅲ标准车辆可获得通行费5折优惠;
2、国Ⅳ标准车辆获通行费3折优惠;
3、国V及以上标准车辆和纯电动、LNG、CNG等清洁能源车辆将免收通行费。
天津将对通过海滨高速公路永定新河站和临港站、京津高速公路北塘站、京津塘高速公路塘沽站、津晋高速公路塘沽站,并经确认进出天津港的合法装载特定国际标准集装箱货车实施通行费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