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改委联合发布了《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简称《政策》),共设置了三类补贴政策,包括车辆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及动力电池回收补贴,深圳成为国内首个设立动力电池回收补贴的城市。
我国虽然在在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动力电池回收系统却尚未建立起来,动力电池回收成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中的难题之一。对此,深圳明确出台政策补贴,鼓励动力电池回收:
补贴对象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对按要求专项计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
《政策》规定,对于在深圳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授权的法人销售企业,应按20元/千瓦时的标准专项计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对按要求计提了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按经审计确定的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专项用于动力蓄电池回收。
此前,在2018年4月,深圳印发了《深圳市开展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监管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年)》,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对所有纳入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建立起完善的动力电池监管回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