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近3年,捷豹路虎公司和江铃汽车之间的诉讼,近日终于有了定论。日前,北京朝阳区法院裁定,江铃汽车生产的陆风X7汽车,有5项车型设计直接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因此陆风X7的所有销售、制造和营销必须立即停止,同时对捷豹路虎进行赔偿。
捷豹路虎的极光车型首次在中国亮相时间是2010年12月,而陆风X7是在2014年11月的广州车展上首次亮相。由于陆风X7车型与路虎极光有着如出一撤的造型设计,当时就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议论。此后,揽胜极光成为捷豹路虎推出的第一款在中国生产的SUV车,国产版2015年开始上市销售。2016年6月,捷豹路虎起诉江铃汽车公司,指控对方生产的陆风X7车型涉嫌抄袭路虎揽胜极光的车型设计,并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最初,路虎要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陆风专利无效,被判胜诉。陆风随后反击要求裁定路虎专利无效也获得成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路虎极光首次在中国亮相是2010年12月,但申请专利是在一年后,已超过规定期限的6个月新颖性保护。
此后,路虎再次回击,联合专利复审委员会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以陆风的专利设计与路虎的对比设计未具有明显区别为由,再次认定陆风专利无效。
此前,本田汽车曾指控石家庄双环汽车公司的来宝品牌侵犯本田CR-V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权,花费13年的时间,最终却打输了官司,并被判赔偿双环1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