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汕头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保意识,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便民公共交通,加快推动新能源车辆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节能减排及车容车貌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汕头市2015年开始推广新能源公交车以来,逐年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每年新增及更换比重分别达到80.95%、98.68%、100%、100%,均超额完成省布置的任务指标。据统计,2018年全市公交车综合能源利用率提高35%,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约6万吨、同比降低50%。目前全市已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801辆,均为纯电动公交车,占公交车总数比例超过71%,已提前完成2019年任务指标。此外,我市还加快新能源出租车投放进度,在新投放及更新车辆时优先选择新能源车型。目前已有500辆新能源出租车完成上牌入户,占全市出租车总量40%多。 制定方案 确定新能源推广应用任务 新能源公交车在行驶阶段具有良好的节能及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较传统燃油车辆在节约能耗、减少二氧化碳、氮氧化物、非甲烷碳氢、颗粒物等其他污染物排放方面效果较为明显,有效减少城市雾霾、缓解城市热岛等效应。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发展新能源公交车的战略部署,落实交通部门牵头制定了《汕头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经第十四届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实施。方案确定了发展总体目标,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力度,引导公交企业结合线网布局、车辆更新等需求购置新能源公交车,打造绿色低碳的出行环境。 加强引导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实现公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共同引导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一是财政部门多方筹措资金,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分批购置了980辆新能源公交车,总价值超过12亿元,各级财政共投入约6.6亿元,国有及集体企业出资约2287万元。二是加强政策宣贯力度,传达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便民公交战略,解读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在行业工作会议、安全检查及创文检查时,同步引导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三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市场运作”的总体原则,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公交企业赴生产厂家调研参观,介绍宣传新能源公交车的优势,让企业进一步深入了解新能源公交车;对于有购车计划的企业,积极引导公交企业与生产厂家洽谈,鼓励企业优先选择新能源公交车车型。 积极探索 加快充电配套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对此,我市着手抓好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并制订实施意见,落实各级各部门加快公交充电设施建设,在现有公交站场配套建设充电设施;同时,交通、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衔接,充分利用部份绿化用地及高架桥下用地,建设为公交首末站并同步配套充电设施,如新嘉雅园、香域水岸公交总站。目前全市已在33处公交站场配套建设了314个充电桩,实现了“区区有充电桩”。 为加快电动公交车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纯电动车辆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汕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研究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各项工作的会议纪要》,明确公交站场建设同步配套充电设施,按照高标准、智能化的原则,由汕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与汕头供电局合资成立充电站运营管理公司,启动充电设施配套建设。对于2018年确定配套建设的6处公交站场,均计划采取合作模式建设充电设施。结合汕头站综合客运枢纽首期工程建设,同步在负一层停车场配套建设130个充电桩,其中13个为公交车专用充电桩,满足新能源车辆充电。 在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的同时,汕头市也加大力度整治营运客货车辆尾气污染。严格做好道路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和年度审验工作。对新购车辆、营运车辆转籍和非营运车辆转营运车辆,其车辆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一律不配发《道路运输证》。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对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6个月的道路运输车辆,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对到期或即将到期的黄标车退出营运市场。 搜索 复制 |
汕头市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成效明显
2019-06-25 商用新车网 转载 浏览: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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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汕头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保意识,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便民公共交通,加快推动新能源车辆在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