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各部委及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纷纷出台文件,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及产销规划布局。以2020年为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
北京市:非新能源车不得上路!2020年这几类车全部新能源化
北京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通知,通知内容显示,北京将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到2020年,公交车、物流车将全部新能源化,非新能源车不得上路。
天津市: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近9万辆
每年新增2万辆,2020年占比达4.5%;2020年底前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
山西省:公共交通及公务车辆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2020年底前,山西省11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
河北省规划到2020年,全省累计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30万辆,建设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石家庄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
内蒙古:计划全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万辆。
山东省:2020年底前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
2022年保有量达到50万辆;2019年起,凡财政资金购买车辆采用新能源汽车,2020实现全覆盖;2020年底前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
上海市:公交车全部换成新能源车
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计划指出,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4.3万辆、5万辆、6万辆;新增、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于80%;2020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福建省:到2020 年规划推广35万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部署,福建省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0)》,到2020年,全省将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5万辆。
江苏省:十三五规划推广25万辆,2020年实现20万辆所需充电基础设施需求。
浙江省:规划推广累计23万辆以上,2020年底杭州宁波公交车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安徽:新能源车比例逐年增长10%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明确,将新能源汽车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省内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机要通信用车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10个百分点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从2018年起,一类市新增的巡游出租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二类市比例不低于50%,三类市比例不低于30%。
江西省:2020年累计推广10万辆
2020年累计推广10万辆,2020年实现公交车不低于75%新能源化。
河南省:公共运营类新能源车辆不低于95%
2020年底,公共运营类新能源车辆不低于95%。着重关注郑州市共运营类及物流配送车辆纯电动化。其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是确保满足2020年35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湖南省:2020年实现公交全面新能源化
到2020年底,全省推广应用目标是15.6万(长沙5.75万辆);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的公共交通车辆实现新能源化;新能源汽车增量占比不低于2%。
广东省:加快新能源车推广,2020年珠三角实现公交电动化
到2020年,广东省新能源公交车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过75%,珠三角城市在2020年前全部实现公交车电动化。珠三角新增巡游出租汽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中纯电动车占比不低于8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
海南省:2030实现全岛电动化
海南将于2030全面禁售燃油车,实现全岛新能源车覆盖。
吉林省:2020,全省新增充电桩将达到87593个
据吉林省相关部门测算,预测到2020年,吉林全省电动汽车新增量将达到8.1338万辆,全省新增充电站将达到119座,全省新增充电桩将达到87593个。
四川省:禁止燃油货车进城
四川成都在物流配送电动化方面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还是有引导示范作用。2017年出台了三年内逐步取消燃油货运车辆入城证发放(除认定的特种货运车辆外),纯电动城市物流配送车入城不受限。
贵州省:2020年贵州省电动车推广应用到10万辆
到2020年,贵州省电动车能够推广应用到10万辆。十二五期间,贵州累计推广5000。根据蓝天保卫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在2020实现公交电动化占比35%。
广西:新增客车全部采用新能源车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表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内新增和更新的客运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以及环卫、物流、邮政、机场通勤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时,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应逐年增加。
陕西省: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争达到10万辆
陕西省明确提出,2016年至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争达到10万辆以上,外省车辆省内推广应用比例不低于30%。其中,新能源公交车达到7000辆以上,占到全省公交车保有量的50%;公务车新能源汽车采购量不低于30%。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形成便捷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宁夏保守预估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会达到12147辆,涵盖公交、出租、专用车、公务车及私家车,其中私家车预估为6000余量,到2020年形成便捷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甘肃省:加快私人和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
甘肃加快公共服务领域以及私人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到2020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3万辆;力争到2020年,形成年产6万辆纯电动轿车及1000辆纯电动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领域100%电动化
到2020年,新疆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3万辆以上、电池生产能力达到5吉瓦时。汽车工业中新能源汽车整体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城市公交汽车生产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