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张掖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张掖市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通告规定,张掖市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范围为甘州城市建成区以内,包括仁宗路以东,城东路以南,昆仑大道以西,盛和路以北的区域;东环路以西,南二环路以北,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的区域;甘泉西街以东,白塔街以南,山丹路以西,发展大道以北的区域。自6月1日起,以上区域将分步骤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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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禁用区是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禁用区的实施,在城市特定区域限制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进入,从而促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提升,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城市形象,提升整体城市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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