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提振汽车消费”和“营造消费环境”,并出台了系列颇具含金量的举措。包括:将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湖北产新车销售的支持政策等。
提振汽车消费:
大力发展消费金融,推进汽车、家电等行业的消费信贷发展,稳步扩大个人消费贷款范围;2020年全省消费金融贷款余额不低于2019年度。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征和二手车交易增值税优惠政策。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鄂产新车销售的支持政策。
营造消费环境:
要对出于消费需要的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其中,对20∶00至次日凌晨1∶00的停车不罚款、不罚分。允许使用统一标识的快递三轮车开展市内配送业务,对临时停靠的快递配送车辆,只要不涉及疫情防控、公共安全,采用提示、指导、告诫等方式予以包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