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发展对道路客运提出了新期待,人民群众出行也对道路客运提出了新需求。如何不断推进深化道路客运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传统道路客运向智慧、绿色、便捷、高效的公交化模式转型,推动传统道路客运企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1年6月1日上午,交通运输部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邀请了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志权,介绍了黑龙江省深化道路客运改革的具体情况。
张志权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紧跟国家鼓励支持道路客运公交化改造政策,在穆棱、富裕、望奎等市县进行了城乡客运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功,穆棱的交通+邮政模式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做了推广,这些改革试点为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有益尝试。
目前,黑龙江省正在结合国家政策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改革,抢抓建设交通强国历史机遇,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以改革创新挖潜力增动力添活力,扭转多年来城乡道路客运量占比逐年下降和客运站全面亏损的不利局面,推动传统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我们的目标是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全省农村客运班线和具备条件的城际客运班线集中进行公交化改造,实现全省70%以上农村客运班线实行公交化运营(每年不低于20%),80%以上的农村人口享受到公交化出行服务,构建覆盖90%以上乡(镇)建制村的物流体系,村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成本降低20%以上,农村常年日用消费品价格与当地城镇居民日用消费品价格基本持平。张志权表示,要帮助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站总体走出困境。
改革重点
黑龙江省全面深化道路客运改革重点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张志权进一步介绍,一方面是满足人们期待更绿色更便捷经济舒适的出行方式,一方面是帮助客运站、客运企业应对经营困局。黑龙江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落实国家各项扶持政策,积极出台全省道路客运公交化改造补贴和奖励政策。
在重点培育优质的道路公交客运主体上,优先鼓励综合实力强的原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单独或联合其他经营者投资或以股份制形式组建道路公交客运公司;鼓励城际间道路客运班线进行公交化改造;鼓励大中型国有企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通过投资收购、混改,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公交化改造和道路公交客运经营;支持骨干道路运输企业成立跨地区的股份制公司或者在异地设立公司,实行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规范化服务等。
在扩大公交企业经营自主权上,企业可按供给侧改革总要求和道路公交客运相关服务规范要求,在经营区域内为广大乘客提供旅游客运、包车(通勤)客运、商务快客、定制公交及餐饮代购等优质延伸服务。
同步推进客运站转型升级,建立科学合理、长期稳定的财政保障制度。要求各市(地)、县(市)政府加大对一站改造和多点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建立全省统一的客运站商业品牌。推进公交首末站和重要停靠站等多点建设,把客运站和重要乘降点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购物温馨、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商业和旅客中转服务中心。
规范运营,提升服务
黑龙江省要求道路公交客运企业开通公交客运线路,应符合政府统一规划,并实行核备制。运力投放、班次增减和起讫、途经站点的设立及变更实行备案公示制。
道路公交客运原则上实行五统一的管理模式:统一线路规划,统一系统开发,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标志标识,统筹资源配置。
同时,建立道路公交客运企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监管体系和退出机制。每年按照服务质量信用考核要求,对道路公交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等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将安全运营、经营服务、乘客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政府补贴相挂钩,并按相关规定兑现奖惩。服务质量不达标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服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对其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未达标的,责令退出经营。
完善客运基础设施
黑龙江省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道路公交运营、站场建设和其他服务。
支持县(市)物流中心、乡(镇)、建制村综合服务站三级物流节点和网络平台体系建设;支持城市客运分站、公交首末站建设;支持客源密集区域、旅游景点和经综合评估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沿线等的重要旅客乘降点和物流节点建设。
要求县乡政府加大农村道路建设养护投入力度,提升道路安全通行能力,改善乘客乘车环境,便利群众出行和放心购物,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交流。
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黑龙江省将以客、货、商信息和资本为纽带,以信息化为手段,组建全省客运站联盟。建设全省统一的客运站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大力加强与同业及相关产业合作,整合盘活客货场站资源、闲置运力资源、信息资源、房屋土地及空间资源、农村消费市场资源,实现客运站与客货运输、邮政物流、农村供销、电商平台、商务旅游等的资源共享和融合发展。
利用客运车辆通村畅乡的资源优势,通过整合形成全省农民群体的消费优势,提高农民日常消费的议价能力,降低农村日用消费品的物流成本和消费成本。同时促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全省道路货运的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