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的批复
发改基础〔2021〕1592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0-2025)的请示》(苏发改基础发〔2020〕1270号)收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轨道交通网络,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原则同意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4号线二期、5号线、6号线等3个项目,规划期为2021-2026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功能布局、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深入做好项目建设方案论证。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站点布局和运营模式研究,根据客流情况合理安排线路建设时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和网络服务水平。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应避开文物本体,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建设的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文物保护。论证优化涉及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建设方案,加强保护措施和风貌协调。进一步研究有关项目穿越高速铁路的建设方案,加强铁路路基、桥梁防护,尽可能减小对铁路运输的影响。
四、统筹衔接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的规划建设,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无锡硕放机场等主要交通枢纽的衔接,做好换乘设计。深入研究站点枢纽综合开发,做好与周边客流密度较大的商城、社区、学校等的衔接,科学合理布设出入口,提升旅客出行安全性、便捷性,提高土地综合开发效益。
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权限审批(核准)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六、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规划批复要求落实地方财政出资,并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具备条件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建立持续稳定的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代替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融资资金偿还来源,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违规变相举债。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
七、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运营质量安全。高标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加强项目建设全程管理和监督,切实防范工程建设安全风险。高度重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前期工作中,充分考虑运营安全和服务需求。
八、轨道交通运营主体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人才队伍培养和储备;要进一步加强旅客服务和成本管理,做好债务风险管控,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经营和营收能力,实现轨道交通运营可持续。
九、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附件: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8日
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1-2026 年)
一、线网规划
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远期线网规划由8 条线路和1条支线组成,总长297 公里。
二、建设规划
(一)建设方案
建设4 号线二期、5 号线、6 号线等3 个项目,总长度59.8 公里。项目建成后,形成6 条运营线路、全长172.7 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
(二)主要技术标准
在规划 实施阶段,支持采用全自动运行技术装备,提高关键技术自主保障 能力,进一步优化车型、速度等主要技术标准和运营组织方案,为发展预留空间。
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 480.68 亿元,资本金占 40%,计 192.3 亿 元,分别由无锡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资金以银行贷款为主,并研究多元化融资模式,降低融资成本。
近期建设项目由无锡市政府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 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和运营保障,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 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综合交通衔接,优化线路换乘方案, 加强行车组织设计,提高线路服务水平和公共交通整体效率;统筹 协调与周边生态环境及建设工程关系,有序推动项目实施。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优化车辆基地布局,控制好建设用地,做好资源共享。高度重视网络化运营人才培训和储备,积极探索通过土地综合开发 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持续发展。
附图: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1-2026 年) 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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