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刚开学时,厦门市许多学校为“上应法规”,购买了符合国家新标准的校车用来接送学生,不过,这个举措在当时却不幸遭遇挂牌难的尴尬,这一“尴尬”甚至还引起央视的关注。
7日,《厦门市校车使用许可审查制度》在众人多日的翘首企盼中终于正式出台。根据规定,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流程及校车管理职责分工等事项都被确定下来,从提交申请到领取标牌,最迟也只要25天。
该《制度》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
规定每个步骤办事时限
根据 《厦门市校车使用许可审查制度》,校车使用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具体流程为: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向学校所在的区教育局提交申请,由区教育局将申请分别送交辖区交警大队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征求意见。区教育局在分别回收两部门的回复意见后,还需负责向区政府提出审查意见。
接下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批准由区政府负责。申请获批后,最终校车标牌发放、变更和收回的事则由交警支队车管所来办。
也就是说,学校只需提交申请,接下来的事由各部门“接力”负责完成。
此外,《制度》还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在每一个步骤中的办事时限,例如:区教育局应在收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送辖区交警大队征求意见等。总的说来,从提交申请到领取标牌,最迟也只要25天时间。
岛外行驶线路原则上不跨区
对于各部门管理职责的分工,《制度》中也有明确表述。
交警支队车管所确认机动车时,负责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是否属于校车专用,此外,校车外观标识也被列入查验之列。区交警大队负责审核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
值得一提的是,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校车行驶线路原则上不跨区。
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查申请材料时,将尤其对跨区校车运行方案进行重点审查。其中思明区、湖里区和跨区线路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岛外四个区报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新购专用校车上牌更便捷
《制度》给新购专用校车上牌开通了绿色通道。
新购专用校车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时,机动车行驶证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可暂不提供,但要提供新车合格证。申请人接到辖区交警大队的通知到车管所交验机动车时,同时办理新车上牌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
同时,驾驶资格审批也能“抄近道”,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时,校车驾驶资格签注也能暂不提供,待到交验机动车时同时办理校车驾驶资格审批。
此外,校车行驶线路应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校车停靠站点的设置应优先考虑公交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