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保局昨日发布通告,将对气体燃料机动车实施国V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该政策的正式实施将在明年1月开始,主要涉及使用天然气和LPG的公交车、出租车等。
据悉,目前广州的汽油车还是国IV标准,与之配套的汽油已经供应上;但国IV的柴油还一直无法供应。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征求意见之后还要走程序,“预计大概在明年1月能正式实施。”
正式实施之后,在广州市注册登记或转入本市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执行国排放标准。不符合国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