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我省召开全省校车安全管理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要求,从现在起,不能做到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县(市),要给学生提供校车服务;新改扩建学校、幼儿园要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
据介绍,交通事故是造成中小学生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据统计,2011年交通事故造成的中小学生死亡人数占全国中小学生死亡总数的16%左右。
为更好地解决学生上下学问题,省教育厅表示,对于无法保证学生、幼儿就近入学的,应该优先采取发展公共交通的办法。对不能做到就近入学,特别是一些因中小学布局调整学生上下学路途变远、而公共交通又不具备条件的县(市),当地要为学生上下学提供校车服务。
县级政府要根据学校分布、需要校车服务的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因地制宜制订校车服务方案,确定校车运营模式,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如发现哪个县(市)有校车需求又不制订校车服务方案,将通报批评;如存在使用未取得校车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或幼儿,造成校车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1月底前,我省将对所有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进行全面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责令停止接送学生。
为确保校园安全,会议强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校园安全保卫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根据需要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
城市所有学校和幼儿园、农村中心小学以及其他规模以上学校和幼儿园,重点部位要配备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和幼儿园要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