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10月15日讯:为全面贯彻交通强省建设决策部署,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财政厅印发《2022-2030年财政支持铁路建设运营政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完善铁路建设资本金筹措机制、建立健全铁路运营亏损补贴制度等措施,促进我省铁路建设运营资金来源更稳定、各级负担更合理,为今后一个阶段铁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起,我省新开工铁路项目省方资本金筹措方式明确为省级与铁路沿线市县按4:6分担,略高于主体税收收入省与市县3:7分享比例。铁路沿线市县负担部分,按铁路途径正线里程、境内投资总额、设区市境内站点数各占三分之一权重在相关设区市之间分摊。
《方案》明确了铁路运营亏损补贴制度,对省铁航集团拥有路权的铁路建设债务融资利息支出按70%比例予以贴息支持,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4:6分担。市县负担部分,按铁路里程覆盖率、客运量、站点数、常住人口和GDP各占3:3:2:1:1权重在各设区市之间分摊。此外,为体现对革命老区的倾斜支持,《方案》明确对西部政策延伸县负担的资本金和贴息资金部分,按10%转由省财政负担。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将省方资本金的筹措方式由以往一事一议调整为省与市县按固定比例分担并向困难地区倾斜,与省以下财力和支出责任划分格局更加匹配,稳定了各方发展预期。同时紧跟区域合资铁路公司重组工作步伐,及时出台铁路运营亏损补贴制度,体现了公共财政职能。
《方案》的及时出台,有利于我省深入实施项目建设四大攻坚行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以铁路为代表的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昌九高铁、瑞梅铁路、长赣铁路等项目尽早开工,为我省交通高质量发展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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