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4月20日报道
4月19日上午,广州限外地车草案进行听证。15名听证代表对限外方案进行了表决,其中14人支持广州限外,1人反对广州限外。赞成的代表提出了许多对方案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将视情况被采纳。交警方面表示,对违反“限外”政策的,将罚200元扣3分。
鉴于“限外”已经激起的巨大争议,听证会的这种一边倒场面似乎颇让人惊诧。但只要明了本次听证会的议题设置,就会知道这一结果在意料之中,因为广州市政府拿出来供听证代表讨论的,原本只是限外的具体方案。易言之,在操办听证会的一方看来,要不要限外已经不是问题,可以讨论的,只是如何限外的问题。
所以,媒体报道本次听证会,所作出的“经此之后广州限外已无悬念”的判断等于一发空炮。有没有这次听证会,广州限外都已成为定局。已成定局的事情还要不避召开听证会的麻烦,可能不乏免细节于粗糙的考虑,当然更有显示决策民主化的蕴涵。限外之前,限牌政策的匆忙出台曾经招致舆论的反弹,作为限牌补充措施的限外,其自酝酿到今日举行听证会,毕竟打破了封闭式运作,多少算是一个进步。
众所周知,限牌和限外首先都是一个治理交通拥堵的措施,但就其影响面而言,又是一项牵连深广的公共决策。一项公共决策不可能保证所有相关者成为获利人群,带有区别对待色彩的限牌和限外更容易使不同人群因利益趋向而自动站队。这也正是这一公共决策引发巨大争议的根本原因。
毫无疑问,限牌和限外因其强制性排除的方法,会给拥堵的交通带来一定的缓解,而且其效用很可能立竿见影。但当人们以此支持限外的时候,反对者举出相反的论据也并不困难。广州限外号称是京沪的合二为一,京沪两地在限外之后虽然不时有官方提供数据来佐证限外的正确,但两地市民的实际体验又如何呢?在限外初期显露效果之后,会不会越往后其边际效用越低?
类似的争议和疑虑还包括,限外是否损害一个城市的精神,各地限外是否有足够的法律依据等等,都曾是人们在公共空间里争论不休的问题。尽管城市之间各自设限只是一种极端的情境,但这种可能警示人们,城市的开放和包容不宜单纯因本地市民利益和诉求而牺牲。各地限外,均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为依据,但相关各方对这一法条却存在迥然不同的解读,这一相持不下的局面似乎表示除非人大释法,限外的法定理由或许尚不充分。这无异于提醒公共事项的决策者,任何时候任何举措都需要寻找公众能够完全理解和接受的合法性资源。而具体到广州,限外会对“广佛同城”和“珠三角一体化”产生什么样的不利影响,面对随之而来的不利影响,有无补偏救弊的办法,思考这样的问题,其视野显然应该超越广州。
所有关于限外的争议和疑虑,自京沪试水限外时就已存在,肯定也不会随着广州的跟进而自动消解。厘清这些争议,解答这些疑虑,都不可能对已经定局的广州限外产生多么重大的作用,但至少可以相信它能够促使限外细节的完善,并为以后的公共决策提供借鉴意义。
从这个角度,本次听证会虽然不尽如人意,但会上各位代表的修改意见仍然显得弥足珍贵。无论是建议在广州佛山之间设立缓冲带,希望交通执法部门预留更长的执法过渡期,还是针对发放公务车通行证的质疑,都具体而微,在无法改变大局的前提下,却一定会对接受政策的每一个体的体验带来非同小可的影响。
不论是听证会上,还是听证会外,都有一个十分清晰的信息,即限外是一个不得不然的举措。当舆论期盼的严格限制公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成为现实的时候,限外这个不得已的举措会自然走向消亡。因此,尽管限外即将成为一项公共决策,尽管当下不妨对其必要性表示坚持,但这并不意味着废除这一举措已经不再是我们的目标,决定“限外”就是努力废除“限外”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