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辆一旦超限,将会留下“案底”,如果车主不接受相关处理,这一不良记录将会一直跟随,今后在信用考评、车辆年审等多个环节,都将会被“揪”出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等六厅局联合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长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8月1日起,全区开始试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动态监管及后续处理相结合的执法模式,将根本上改变以往治超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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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超限“案底” 车辆难过年审
8月13日上午,一辆满载的水泥罐车通过G325线上的大塘收费站,经称重检测该车超限40余吨。司机要求复秤,工作人员小陆随即打开了收费卡口,让车辆通过收费站调头复磅。记者担心罐车会一去不返,小陆笑着摇摇头:“就算司机开车跑了,也不担心处罚不了他,因为他的‘案底’在我们手上。”
原来,《方案》规定,从8月1日起,我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计重收费站采集、汇总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信息,经自治区治超办审核确认后,会通报自治区治超办各成员单位,作为依法进行后续监管和查处的证据。
也就是说,没有到公路路政执法机构接受处理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今后的运输企业和货运车辆驾驶员信用考评将受到直接影响,还无法通过年审。自治区公路管理部门最近还制定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各种扰乱治超执法工作秩序的超限车辆纳入黑名单,实现治超工作联管联治,严厉打击各类恶性违法超限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
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支队黄副支队长介绍,以前公路路政执法部门开展治超工作时,大多采取“守株待兔”的方式,即路政执法人员在路面的宽阔地带设卡,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引导至治超站过磅。为逃避执法检查,不少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蛮横冲卡拒绝过磅检测。
按照现在的治超新模式,运输车辆在通过计重收费站时,地磅、摄像头等设备可以迅速记下车辆的重量和车牌号等相关信息。如果该车辆超限而车主又不接受相关处理,这一“不良记录”将会一直跟随着他。
● 超限信息共享 方便后续处理
记者在邕宁路政执法大队看到,大塘收费站前期所收集的超限车辆信息已经通过网络传输到了这里。执法人员在电脑上逐一审核收费站监控摄像头拍摄的车辆图片、计重检测设备检测到的车货总重等信息后,上传至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再由该部门汇总统一上报至自治区治超办。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号牌、超限吨数、超限率等信息将与交警、运管部门进行共享。
在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的信息系统里记者看到,从8月1-15日的半个月时间里,共有15.08万辆次超限运输车辆通行我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上的40个计重收费站。其中,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严重超限运输车辆约7.8万辆次,占到总数的52%。
自治区治超办相关领导表示,这些数据都证明,尽管路政执法人员严厉打击超限车辆,但还是有不少车主为了经济利益铤而走险。因此,采取“后续处理”,多部门联合整治、执法的方式,将能从根本上改变以往被动的局面,是新型有效的执法方式。
● 改造收费站点 开展联合治超
收费站的计重数据可以作为处罚依据,可是今后我区国省干线公路收费站的收费期限陆续到期,将会逐步撤销,收集数据的任务将如何开展呢?
据了解,未来逐步撤销的国省干线公路收费站站点位置与场地,将被利用和改造,作为全区公路超限检测站点。目前,规划调整方案已经初步形成,将上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目前有些公路收费站点的摄像头、地磅老化陈旧,特别是一些摄像头夜间拍摄不清晰,公路部门都将在近期进行更新换代。
据了解,近期,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领导下,各市公路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和高速公路管理局各执法单位将联合上路集中开展治超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同时,会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和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作者:卢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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