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通知称,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新能源补贴新政终于浮出水面。
新政补贴的车型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节能减排任务较重的区域中选择积极性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采取的补贴方式将改变此前通过试点城市转拨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在销售时按扣减补贴后的价格与消费者结算。此外,还要求示范城市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就乘用车而言,2013年纯电动乘用车根据纯电续驶里程每辆补贴3.5万元至6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纯电续驶里程大于(含)50公里的每辆补贴3.5万元。2014年和2015年分别下调10%和20%。
对纯电动专用车的补贴,如邮政、物流、环卫等,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每辆补贴20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进行。对纯电动客车的补贴,按车长补贴30万元至5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车长大于(含)10米的每辆补贴2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每辆定额补贴15万元。
汽车行业知名分析师张志勇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新政规定外地品牌新能源车不得低于30%,这是利好。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意味着本地品牌可以在70%以内,其对去除地方保护壁垒的作用相当有限。同时,此前市场期待的对普通混合动力车的倾斜、按节油率补贴等政策并没有如愿出台”。
此外,张志勇指出,对乘用车按照续航里程进行补贴,在操作上具备一定难度。“首先,续航里程的长短不一定代表技术的先进性;其次,目前新能源汽车生产工艺还不够成熟,生产一致性存在差异,同一批次的车续航里程可能都不一样。”张志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