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河南日报6月23日报道 所谓公民意识,就是社会绝大多数公民有着强烈的自觉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意识,现在,公民都要求生命和财产的权力得到保障,却往往忽视了自己应尽的义务,而遵守交通法规恰恰是天经地义的公民义务,而且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因为交通安全涉及所有交通参与者的生命,生命权如果不存在了,其他所有权利都荡然无存。然而,我们目前的交通状况是什么?车多了,路宽了,交通设施硬件好了,但是违反交通法规行为比比皆是,比如闯红灯、开车打手机等,几乎人人都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只是程度不同罢了。
恩格斯曾说过:“只有数字上的证明才是真正的科学。”下面有两组数据发人深省:1.有媒体报道,中国的GDP已经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2.中国汽车拥有量占全世界的近2%,中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占全世界的近20%。从第一个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的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和国际话语权都得到极大的提升。从第二个数据又看出,近2%的汽车,竟制造了20%的道路交通事故,这巨大的反差不能不让国人汗颜,社会交通环境和公民的交通意识就像一面镜子,恰恰折射出我们国家目前正处于“大国小民”阶段。
中央文明办、公安部部署从2010年到2012年,用三年时间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目的是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本文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作者: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