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街头少一辆“黄标车”,其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最高相当于路上少了20辆国Ⅳ新车。目前,西安市主要道路两侧近地层面空气质量超标范围由过去以二环区域为主扩展到三环区域。为改善空气质量,西安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10月17日,相关补贴窗口正式对外开放,10月18日开始受理申请,大型客车、货车最高可获得1.8万元补助。
“西安市现有‘黄标车’7.3万辆,是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和国Ⅰ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其保有量占总保有量的4.2%,但其污染物排放量却占总排放量的74.7%。”昨日,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工作人员说,营运“黄标车”长期在市区行驶,既加重了环境污染,又影响了城市形象。
为鼓励高排量“黄标车”提前淘汰,省财政厅、环保厅、商务厅、公安厅针对注册运营“黄标车”联合制定了《陕西省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十二五”期间,凡提前淘汰的注册营运“黄标车”,分不同车辆类型按最高18000元、最低5000元标准分别给予补贴。
从10月18日开始,此后每周五9:00-12:00,13:00-17:00,受理补贴申请,15个工作日后能领到,最高可获1.8万元补贴,2015年12月31日截止。凡符合补贴条件的运营“黄标车”所有人持所需申请资料到联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受理地点:西安市红光路37号,环保部门咨询电话:029-85459025。
● 不缴黄标车 明年不给用车经费
西安市财政局昨日发布通知,要求市级各行政部门在下月初之前,将黄标车全部统一上缴清理。西安出台规定,从10月1日起西安市黄标车的限行范围扩大到三环区域,限行时间是早7时至晚10时。同时西安市交管部门在全市内设60个盘查点进行集中整治。
据了解,西安市财政局昨日出台的黄标车清理程序,要求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于10月25日前报送“黄标车辆处置审批表”,将相关车辆行驶证、产权证等资料由移交单位随旧车交西安市罚没公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移交单位须将上缴车辆的违法、事故、保险理赔等处理完毕,并在交表后10个工作日内将旧车及相关手续上交市罚没中心。
西安市财政局还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擅自处置黄标车辆。对不按规定上缴车辆的单位,西安市财政局的处置办法是“明年内不再安排车辆运行经费”。
● 补贴范围
提前1年以上淘汰运营黄标车:包括列入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内的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重型货车,以及除此之外的非财政供养的运营“黄标车”。凡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或未达到年限,但应强制报废的车辆不享受补贴。
● 能补多少
货车:大型车1.8万元、中型车1.3万元、轻型车9000元,微型车6000元。
方法:距强制报废年限5年(含5年以上)提前淘汰全额补贴;提前1-5年按60%补贴。
客车:大型车1.8万元,中型车1.1万元,小型车7000元,微型车5000元。
方法:距强制报废年限4年(含4年以上)提前淘汰全额补贴;提前1-4年按60%补贴。
● 如何领取
第一步:提出申请。
1、填写《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环保部门网站下载或在窗口领取);2、将身份证或单位组织机构证、机动车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送到窗口。如委托办理,要提供车主委托书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步:资料审核。
1、联合服务窗口对材料进行初审;2、由市级环保部门、拆解企业为车辆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市级商务部门审核出具审批表。
第三步:实施注销。
由拆解企业代车主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的审批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手续给市级公安车管部门,由市级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第四步:领取补助。
1、车主提交申请15个工作日后,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单位组织代码原件到拆解企业领取审批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并领取补贴。
2、车主还需提供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补贴将汇至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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