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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整改公路执法 为超限开绿灯追刑责

吉林整改公路执法 为超限开绿灯追刑责

【政策法规】 2013年12月18日日,记者了解到,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于近日启动吉林省普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全省公路管理系统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十个重点问题开展本次专项整改工...

2013年12月18日日,记者了解到,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于近日启动吉林省普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全省公路管理系统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十个重点问题开展本次专项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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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违规上路检查执法”的问题,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将进行详细排查,坚决杜绝;对于“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的问题,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将对本单位、本地区路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进行逐一核对,做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和《公路检查证》两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得上路执法;

对于“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收费)、不卸载”的问题,要加强检查,不消除违法行为不得驶离治超站点;对于“为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月票”的问题,一经发现,对站长和直接责任人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的问题,将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一经查实,开除治超执法队伍;对于“违规收取检测费和车辆保管费”的问题,要进行定期检查,存在问题的立即改正,并对给社会相对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对于“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亲友参与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的问题,一经发现,按照纪检部门的相应规定处理;对于“随意提高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于“向治超工作机构及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的问题,要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靠罚款养人、靠罚款开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的汽车衡(地磅)”的问题,一经发现立即暂停检测,待质量鉴定部门予以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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