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交管部门已将大货车管控区域扩大到了六环路,也就是说,今后无通行证的外地大货将禁止进入六环(不含)路内。近一段时期,大货车违法行为和事故高发,超载、闯禁行、闯红灯、不悬挂或污损号牌、路面遗撒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所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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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措施:设层层管控岗 实时监控路面
交管部门称,近一段时期,大货车的违法和事故高发,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反应,很多百姓纷纷通过122报警电话和网络微博反映大货车的违法行为,呼吁对其严肃整治,不可姑息。
昨天,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即日起,在路面执法中,交管部门将依托六环路周边或外延联络线、放射线和进出京主要道路,全天候24小时强化对货车不悬挂或污损号牌、超载、闯禁行等各类突出违法的执法处罚力度。同时引导外埠车辆经六环路绕行,有效消减市区管理压力。
众所周知,本市此前规定,无进京货运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途经北京时,应绕行六环。但很多大货车司机都是外地人,对本市道路比较陌生或是明知故犯,将大货车违法开上五环路,甚至开进五环内的道路行驶。交管部门称,除了将管控措施扩展至六环路外,还会在三、四、五环沿线设立层层管控岗,利用科技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路面情况。
清河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以前他们查京藏高速大货闯限时一般会在五环路的上清桥北侧布控,外延时候很少,下一步管控范围扩大,可能更多会去六环路的百葛桥北侧布控。
加强管控,还要落实逢车必查措施。特别是对货车及渣土运输车遗撒、未苫盖、涉牌、客车载货等严重违法,交管部门表示要本着“从重从严、高限处罚”的原则,坚决落实处罚、劝返、扣车等措施。
● 声音:
市民:大货来了 心惊胆战 直打哆嗦
市民王先生有3年驾龄了,开车上路,最怕的就是碰见大货车。“这些大货车个头大,好几十吨,给人的压迫感太强,甭说跟着它们了,就是老远听见有大货车的动静,都直打哆嗦。”他说自己开车时间久了,看到了太多大货车引发的事故,“太可怕了,现在开车路上遇见大货车,就远远跟着,或者找机会一脚油门超过去。”
市民李女士也坦言,自己看见大货车也是心惊胆战。“我家住在市中心,有时夜里出去和朋友玩回来,三环四环上这帮大货车开起来跟飞似的,瞧着就吓人。”
大货司机:超速源于按点送货压力
前天,记者在G7京新高速北京段(G110国道新线)进京方向碰到了一位大货司机,他的车趴窝在路边匝道上,山区很冷,司机穿的不多,正在拿着扳手修理轴承。眼看货车怎么也动不了,司机急出了一脑门子汗。大货司机姓李,是个拉煤司机,走这条线已经两年多了,经验丰富。司机李师傅称,像这种在高速上趴窝的情况已是家常便饭,学会自己动手修理是大货司机生存的基本技能。
“这货车出门一跑就是几百公里,没有短程的,路上难免出现各种状况,老说我们大货司机开车猛,开得快,其实我们也没办法,大家都是给别人干活的,货不能按点送到,老板怪罪下来,到最后损失的还是我们自己。”李师傅说,“这一路上,货车趴窝、各种处罚、货物坠落等等,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老板不会管你到底为什么没按点送到货,只看结果,耽误的时间就只能开快点找补回来。”
李师傅称,自己没啥文化,混口饭吃实在不容易。“只要一出活,货车就是家,吃饭睡觉全在驾驶室里,高速路上为了赶时间,我们也很少进休息站,累了就只能在车里靠会儿。”李师傅说,“货车司机之间竞争也很激烈,你还别嫌苦嫌累,老板不会因为你不干了,就耽误送货,你今儿不干了,明儿立马就有人顶你,想干的人多着呢。”
李师傅的货车上共有3人,轮班开车。另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机称,货物装多少并不是自己说了算,每次因超载被罚后,只要按点送到货老板就满意,就能拿着罚单找老板报销罚款。
“这一趟活下来,我们也就赚几百块钱,罚的多的时候能罚五百多块,少也得两三百块。”该司机说,“每次跑活被罚是一定的,货车能挑出的毛病太多了,一罚就是耽误工夫的事,所以交警拦我们,我们从不问为什么,反正也能报销,说罚多少给多少,不耽误工夫最好,都是按趟拿钱,一个月下来,跑的趟数越多挣的自然多,要是不能快速把货运到,老板那边就不给报销罚单,自己又累还赚不到钱,有时候管不了那么多,超限、超速都是被逼出来的。”
● 相关法规:
大货车违反规定进入禁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处100元罚款,记3分。
大货车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左侧快速车道行驶的,认定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处100元罚款,记3分。
大货车载物行驶时遗撒、飘散载运物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100元罚款。
大货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扣留机动车,其中,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处1800元罚款,记6分;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处200元罚款,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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