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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联手整治逃费 大吨小标可刑拘15天

新疆联手整治逃费 大吨小标可刑拘15天

【政策法规】 从即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乌鲁木齐路政海事局、乌鲁木齐道路运输管理局联手针对乌鲁木齐部分收费站车辆偷逃通行...

从即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乌鲁木齐路政海事局、乌鲁木齐道路运输管理局联手针对乌鲁木齐部分收费站车辆偷逃通行费日渐增多的现象进行治理。

新疆四部门联手整治 高速路偷逃通行费

据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局长段长友介绍,该局所辖收费站逃费较为严重的站点主要是盐湖收费站和小草湖收费站,两个收费站平均每天有二三十辆车逃费。

“车辆逃费的方式有暴力冲卡、跟车冲卡和使用假行车证逃费三类。其中,跟车冲卡是主要逃费方式。逃费车辆紧跟在前车后面,当前车还没驶离收费站后线圈,逃费车辆就直接跟在前车车尾,栏杆落在半空就会弹上去,不会砸到车身,这些人充分利用计算机机电系统的防砸功能这个空子溜之大吉。”段长友说。

针对车辆的逃费行为,新疆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治理乌鲁木齐辖区高速公路冲卡逃缴车辆通行费联动工作办法》。

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针对经常出现逃费方向的车道进行巡视,管控驶入车道车辆之间的有效车距,避免跟车闯杆逃费现象发生;交警、路政部门配合收费站堵截逃费车辆,并责成逃费司机补缴车辆通行费,路政部门根据情节对逃费司机处以300至1000元行政处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将甄别逃费车辆是否为营运车辆,如属营运车辆的,运管部门将对营运车辆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在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时给予相应的处理。

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甫拉提·夏木西丁说:“对于逃费车辆,交警部门将根据违反道路标志、标线对司机处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对于大吨小标车辆,可对司机处5000元罚款、记12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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