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凌晨1点20分,沈海高速往福建方向姜山收费站附近,一辆违法低速行驶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刮擦了另一辆同样低速行驶的重型厢式货车,两车在事故中车损严重,遍地的散落物影响了道路交通。
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只见一辆集卡车停在主车道上,另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厢式货车车身的铁皮被生生撕开了一个大口子,货物散落一地。道路只剩一个快车道可勉强通行。民警和施救人员立即做好示警工作,避免深夜二次事故发生。
在了解事故情况时,民警发现,双方驾驶人都有共同点:言辞吞吐,眼神迷糊,回答问题时都要愣个好几秒。特别是问及当时的行车速度时,两人都显得很紧张。厢式货车的司机以货物易损易碎为由解释自己时速不快,基本保持在每小时50到60公里;而集卡车司机也以集装箱内无货物,无需赶路为名,模糊记得车速不到每小时60公里。
根据现场形态和刹车碰撞痕迹,民警初步断定两车皆属低速行驶,且不排除疲劳驾驶嫌疑。而在接下来的询问中,两车司机分别以避让凹凸路面减速行驶和没看清前方车辆为由,认定各自存在责任。
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不过,处理事故的民警也提到,在高速上低速驾驶的危害是隐形的,它看似不大会直接引发事故,其实却破坏了高速公路的正常行车秩序,降低了通行效率,成为高速公路的一种“流动障碍”。(作者:王思勤 林峰 汪生彬)
● 超速低速违规:
公安部意见 四类超速低速免罚只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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