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上午,重庆高速执法第三支队第一大队的执法人员,在渝湘高速上查获一辆违规超限货车。执法人员进一步查证发现,这辆货车的司机自2012年12月至今,在高速路网内的违法次数竟达到了21次,其中仅涉及超限运输的就达17次。
执法人员对大货车进行测量
第一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人员是在2日上午9点左右,在进城方向长坝隧道内发现的这辆大货车,货车车牌为川S52888(川S0767挂),是重型半挂大货车。因其存在明显的尺寸超限违法行为,见此,执法人员立即驾驶巡逻车监护其到水江服务区进行检查。
经执法人员测量,该车高度从地面起4.6米、宽3.7米,并无超限运输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以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承运人必须持有效《通行证》,并悬挂明显标志,按公路管理机构核定的时间、线路和时速行驶公路。
经询问得知,该车从湖南开往重庆,车内装满灯具。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车属单位2000元的处罚,并责令驾驶员立即进行整改,不消除违法行为,不予放行。
4月3日,驾驶员赵某对货车进行了卸货整改后,前往高速公路南川执法站接受处罚,执法人员通过查询执法系统发现,该车自2012年12月6日起至今,在高速路网内竟违法21次,其中超限运输17次,违反载物要求1次,不按车型车道行驶1次,未按规定喷涂核定载质量1次,未系安全带1次。
相关负责人说,为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执法人员对类似屡次违法、屡教不改的驾驶员,在依法从重处罚的同时,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抄告四川达州市通川安监局、运管所,以及车属单位达州市通川区鑫路运输有限公司,要求对该车进行严肃处理,多方齐抓共管,督促货运公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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